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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新建、改扩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还有......
2022-05-20 00:00:00
来源:南宁广播电视台
阅读:7494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5万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是提高全区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

近日,由广西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广西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广西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及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举措。

围绕七方面提出22项具体指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有序发展,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显著提升的主要目标。 

同时,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文体服务有保障”等民生保障目标,提出22项具体指标。例如,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争取达到4.5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为3人;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5万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大于30平方米等。 

基本公共服务 

为0~6岁儿童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顺应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新期待,《规划》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实现全体公民获得大致均等、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幼有所育 

提供免费婚检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服务、孕产妇健康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进行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其中,按服务标准为辖区内常住0~3岁儿童提供中医调养服务,为0~6岁儿童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实现设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75%。 

学有所教 

到2025年20%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支持每个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办好一所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大力推进乡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劳有所得 

开展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行动,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投入农业生产,开展易地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 

病有所医 

推动全区各级疾控中心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建设广西公共卫生应急技术中心大楼,建设自治区中心实验室和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建设自治区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开展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2小时黄金救援圈”。推动建设国家级和区域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及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推动一批重点县级医院基础设施达到三级医院标准,一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升级为二级医院水平或乡镇卫生院推荐标准,全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 

老有所养 

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开展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至少建有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开展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主要进行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到2025年支持2.5万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培育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到2025年,全区共建成老年人宜居社区100个。建设一批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提升改造一批村级养老服务设施。 

住有所居 

实施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实现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保尽保”。 

弱有所扶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办法,推动社会救助与儿童福利、教育、养老、就业、住房、医疗等政策制度有机衔接,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社会帮扶机制。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至160所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规划》着力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出重点加强托育、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领域普惠性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具体来看,包括“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等5个方面内容。 

幼有善育 

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14个设区市各建成1~2所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公办综合性托育园。 

学有优教 

新建、改扩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扶持5000所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50所、改扩建180所(次)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至160所,建设40所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50个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等。推动6所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建成15所高水平高职学校、6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6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12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支持建设1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重点支持150个左右国家级、315个左右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发展,建设120门左右国家级、900门左右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建设30个左右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项目和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病有良医 

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壮瑶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针对重点学科建设3~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桂东、桂东南、北部湾、桂西布局建设4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高水平三级甲等医院,有效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与南宁市形成“一中心多高地”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老有颐养 

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出台广西旅居养老项目相关地方性标准,促进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推进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机构服务”,到2025年建设15个以上智慧养老院。 

住有宜居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重点实施农村垃圾、农村“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工程。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和农房建设辅导员制度。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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