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南宁住建局就《南宁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
此外,还提出了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一些意见和要求:
①以70㎡以下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70㎡以下户型套数不超过80%;
②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95%执行;
③国有企业采用租赁方式出租自有物业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的,租期可放宽到20年;
④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信息来源:南宁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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