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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发布要“五真”,平台负管理责任!南宁开展整治行动
2022-01-17 00:00:00
来源:南国早报
阅读:6609

对于广大租(买)房的市民来说,什么才是真房源?对于平台和租赁企业来说,怎样才能杜绝假房源?虚假房源的整治,能给市场和广大市民带来什么好处?为全面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房源发布行为,新年伊始,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虚假房源专项整治行动,并提出以“真实存在、真实产权、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的房源为标准,进一步完善房源信息发布政策,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给市场正向引导。

▲按要求,房产经纪机构要规范发布房源信息。

源头把控

发布房源的两个条件和四个步骤

小唐去年来南宁发展时,曾在租房这件事上吃过亏。她不想再跟中介打交道,便在网上发帖求助,希望与房东直接租房,此举引来很多南宁网友帮助,让她顺利租到房子。像小唐这样初到南宁,需要租房的年轻人并不少,此外还有不少人急需购房安居。

为了让他们在邕租(买)房不掉坑,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南宁市住建局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本市出租(出售)房源信息的,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企业依法登记、备案且正常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二是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同时,任何平台不能为以下三类企业或中介从业人员开设发布房源的通道:第一类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第二类是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被列入“黑名单”的;第三类是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发布房源信息,要做哪些工作呢?

首先,在发布房源前,应当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实地查看委托的房屋及不动产权属证明。对无法提供出租(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和不动产权属证明的,不得接受居间委托业务。同时,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第二步是实时核验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承接房产经纪业务后,应当及时按委托事项向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如实录入相关信息,确保上传的资料内容真实、全面、准确,房源核验通过后监管平台生成房源核验唯一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凭房源核验码,可在网络平台发布委托出租(出售)的房源信息。房源核验通过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第三步是规范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要符合依法可租(可售)、“五真”标准的要求,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同套出租(出售)的房源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应避免重复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网络平台、门店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

第四步是严格管理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挂牌的房源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对已出租或出售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租赁(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取消委托或委托期满的房屋,经纪机构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撤除。

▲租房平台要保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 

平台管控

对虚假房源负有管理责任

2021年,在央视对租房平台假房源的调查中,两家知名平台被点名。业内人士称,这两家知名平台一直以来都是虚假房源的重灾区,其中既有中介公司管理不规范的原因,也有平台的责任,虚假房源往往披着“物美价廉”的外衣吸引客户。

作为平台,要承担起哪些责任呢?

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平台的责任进行了细化。要求网络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比如,网络平台在审核、管理出租(出售)房源发布信息中做好管理,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出售价格等明码标价;标识房源核验唯一编码;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机构发布的,逐步实现合并展示;不展示发布超过30日未维护房源信息;对多次挂牌的房源或时间过长的房源履行必要的审查义务,设置挂牌期限,超过期限的自动撤除房源信息;应及时下架虚假房源信息,如虚假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广告等;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出售)的房源信息。

同时,网络平台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的内容应该包括: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卡标识;该企业的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在本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该企业的信用状况;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南宁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该企业的房屋交易经纪服务合同范本。

▲市民通过移动终端选择房源。

政府监管

平台与主管部门共享数据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对于中介发布的虚假房源,平台并非不知情,而是选择在审核环节“放水”。北京、上海等多个热点城市也开展了专项整治。然而平台和中介利用虚假房源等方式谋利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对此,南宁在专项整治中不仅有常规动作,要求平台遵守南宁市关于网络交易、安全、保密等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经营,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平台管理责任,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同时,利用南宁“邕有家”平台技术手段,要求各平台机构与主管部门共享数据,建立与政府部门数据对接通道,供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

此外,南宁市住建局要求平台机构建立完善投诉、举报、申诉和处理机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链接,畅通对虚假房源举报受理途径。同时,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虚假房源及违规发布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及时处理,限制或取消其房源发布权限,并将其失信行为报送相关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平台不得为未办理登记备案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开通房源信息发布端口。


信息来源:南国早报

责编: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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